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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特殊的感谢信,述说一个打工者的心声

作者:河南省医药附属医院 点击咨询肝病医生

  导语:

 

  2009年1月5日上午,一位小伙手中拿着其他医院化验单和一位女士来到郑州肝病传染科,要求做乙肝五项和肝功能、DNA的检查,那天正巧是传染科陈德永医生值班,陈告诉她如果有其他医院的结果,不必重复检查,以免浪费钱。可小伙子应要做检查,并告诉陈德永,他小时候发现感染了乙肝,前不久入职体检也查出他有乙肝。但是录用单位的人事想了解他的肝病情况,特地过来一起陪他来医院复查,了解病情以免传染。

 

  下午,化验结果出来了,肝功能正常,化验单显示是“大三阳”。陈德永医生又给那位小伙开出了证明信。两天过去了,陈医生收到了小伙的一封信,内容如下:

 

  尊敬的陈医生:

 

  我怀着感恩的心情给您写这封信,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2009年1月5日那天上午,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和一位二十多岁的男性去医院郑州肝病医院做乙肝五项和肝功能、DNA的检查,那位男性是我,那位女性是我们公司的人事,非常幸运的是那天正好是您值班。走进您的诊室,一听到我们的情况,你用坚定而亲切的话语告诉我们,乙肝携带者正常接触是不会通过传染的。同时认真的给我做各项检查,一边鼓励我积极面对生活,日常注意事项。你关切的话语,使我这个经历过无数歧视的乙肝携带者备感温暖,一边教育和我一起的人事,并告诉她,一般企事业单位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是违法的。

 

  同时您还主动给我出具了证明,证明肝功正常的乙肝携带者不会通过一般接触传染他人,这让我以后的职业道路上有了充足的依据,和坚定的自信。

 

  ,公司通知我正式上班了,因为有了这一份证明,我终于可以像别的人一样自信的生活了,不再为找工作而发愁了。我从心底里感谢您的帮助。因为,如果没有您的仗义执言,这一次我恐怕也会像很多遇到同样问题的人一样,被用人单位变相的拒绝。真的希望,像您这样的医生再多几个,让那些无良的医生、无良的体检机构、无良的药贩子没有容身之地。

 

  我个人的经历告诉我,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和周围的人正常接触根本不会对他们造成威胁,我妹妹、我的女朋友,以及我上大学这么多年吃住在一起的同学都没有一个被我感染的。但是社会目前的现状却是,由于许多错误言论,乙肝携带者被逼到没有阳光的角落。可是,陈医生,您用您的言行,给了我们莫大的支持和温暖。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很多乙肝携带者能和正常人一样去生活,去工作,再也不是一个尴尬的群体。

 

  一个乙肝患者:王磊

 

  2009年1月7日

 

  ■相关链接:

 

  劳动和卫生联合下发的关于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业权利的意见明确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拒绝招用或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用人单位如因携带乙肝病毒拒绝录用或辞退劳动者,属于业歧视行为,劳动者可理直气壮地向用人单位要求自己的权利。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可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